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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ING SERVICE TERMS

检测服务通用条款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履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与检测分析申请表等共同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除非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对通用条款进行变更,否则双方均应按照本通用条款履行义务。

 
       1、测要求
         1.1  客户应填写《检测分析申请表》并提交本公司(可以采用email、快递等方式)。如客户对测试服务有其他要求的,应在向本公司提交《检测分析申请表》的同时提出书面要求。
         1.2  如客户要求变更测试服务的,应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本公司将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1.3  本公司按客户的要求终止或变更测试服务的,客户应支付已完成测试部分的测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费、人工费、差旅费、试剂费等)。
         1.4  客户将待检测的样品送达本公司时,应对样品进行妥善防护和包装,如样品在运输或交接过程中受损或遗失导致本公司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1.5  客户应当知悉,样品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可能存在毁损风险,除非是因本公司人为原因损坏,否则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客户应告知本公司任何与委托服务有关的实际或潜在的风险或危险,如辐射、有毒或有害或爆炸性物质、环境污染物或毒物等,并承诺所委托之样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7  本公司会根据《检测分析申请表》的委托项目及要求提供测试服务,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客户送达检测报告。
         1.8  本公司收到样品和委托资料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样品有误、样品量不足、样品损坏,或缺少必要资料的(可能影响结果的准确性、结果判定的情况),将及时告知客户补充合格的样品或资料,检测服务周期自收到补充的样品或资料起重新计算。
        1.9  对需要分包测试的项目,本公司会对分包方的工作成果向客户负责,但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2、检测报告
        2.1  根据客户要求,本公司可提供中文或英文报告。要求提供英文或中英文报告时,客户应提供客户名称、样品名称等报告编制有关内容的准确的英文信息。
        2.2  本公司提供的报告或证书上的数据结果只对所送检的样品负责,并不对抽取该样品的同批产品给出任何意见。
        2.3  客户对检测的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检测报告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报告原件,若另有协议约定时间,则按协议执行。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检测结果。报告异议期间,客户提出复检要求时,本公司仅对原样品按照原测试方法进行复检,不收取复检费用。超过约定的异议期,客户提出复检,则本公司有权收取复检费用。如果要换用新样品和/或提出新方法测试,则视作新的委托申请。本公司不受理复检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说明:(1)原样品已被甲方取回;(2)原样品无法保存;(3)原样品已用完;(4)原样品剩余太少不足以复检;(5)原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已销毁;(6)原样品发生变质;(7)不可重复测试的项目。
        2.4 本公司不承担因客户及其代理方或其相关方使用作废、无效报告或误用报告而引起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本公司有权拒绝执行不合理的报告更改申请。
        2.5 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的项目,其检测结果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2.6 本公司依据客户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样品等进行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客户应对资料、文件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因客户提供的模糊、错误、不完整、误导性或虚假的信息而导致错误结果的,本公司或分包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双方承诺和同意
        3.1 客户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本公司支付测试费用,不得以存在争议、交叉索赔或款项抵销等任何理由推迟、减少支付任何款项。
         3.2 本公司承诺应当采用合适的方法提供测试服务,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3 双方沟通并获得客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将所要求履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授权关联公司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的第三方履行。


     4、保密及知识产权
        4.1 本公司承诺对客户的技术情报和资料、非正式出版物、知识产权等承担保密义务。
        4.2 服务过程产生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合作范围、内容、合作模式、费用等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3.3条涉及的第三方除外)披露,并保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该商业机密的雇员有相同的义务。
        4.3 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5、违约责任
        5.1 因发生本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形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或完成约定的义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发生不可抗力时;由于客户原因致使本公司未能按约定完成测试服务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时;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发生变更时。
        5.2 如遇本公司违反通用条款,经客户催告,仍不纠正整改,客户有权解除协议。
        5.3 如遇客户未能按约定期支付服务费用时,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崔收,若仍协商未果,本公司会采用法律途径,收回产生的检测技术费和诉讼费。


     6、其他
        6.1  客户可通过投诉热线0592-5673003-175009、投诉邮箱Angel@trend-xm.com或通过其它任何方便的方式对相关服务进行意见反馈。